天津条约怎么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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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解释
- 天津条约什么意思:
天津条约
- 拼音:tiān jīn tiáo yuē
- 注音:ㄊㄧㄢ ㄐㄧㄣ ㄊㄧㄠˊ ㄩㄝ
词语解释
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、法、美、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。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。主要内容为:增开汉口、九江、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;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;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、通商,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;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,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。英、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。条约签订后,英法联军退出天津。 - 天津条约的英语:treaties of tianjin
- 天津条约的法语:Traité de Tien-Tsin (1858)
- 天津条约的韩语:톈진 조약
- 天津条约的俄语:Тяньцзиньские трактаты (185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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